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工厂受伤员工寻求赔偿无果

2024-12-03
当员工因工作遭受伤害,但雇主却推诿不承担赔偿责任时,为保护员工的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 1. 首先,立即收集并妥善保存所有能证明员工在执行职务时遭受伤害的证据材料,例如聊天记录、医疗诊疗报告等。 2.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政策规定,个人申请工伤鉴定的有效期长达一年。在此期间内,员工有权依法向工伤认定主管部门递交工伤审查申请。为了确保程序顺利,请备齐必要的就诊病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 当获得了工伤认定书之后,员工就有资格与雇主进行赔偿事项的谈判商量。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接下来就可以启动下一步的法律维权行动。 4. 如果以上谈判无果,员工就有权利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而如果对此裁定结论仍感不满,员工同样有在收到该裁决书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诉人所在地或争议事项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相应起诉的机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员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员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