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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债务人虚假借款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是违背担保人意愿的,担保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担保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1、债权债务人虚假借款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是违背担保人意愿的,担保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担保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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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公司、企业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则构成虚假破产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2.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所以,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虚假破产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公检法司法机关反映。
以下是应对虚假债务的几种方法: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 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1、对于虚假借款逃避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虚假借款行为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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