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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刑事拘留期间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吗,在发现不应当...
刑事拘留期间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妇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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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取保候审可以由家属办理申请。但是因为家属不能去看守所会见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对于案情的具体严重程度并不能充分了解,所以家属申请取保候审一般都是没有具体的事实依据,不专业只能是碰运气。
刑事拘留期间,家人或者律师可以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同意。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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