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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感情破裂并同意离婚;明确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并确定具体的分割方案;双方有无子女,如果无子女直接写明即可,如果有子女,...
一般离婚案件涉及感情较多,大多当事人只考虑如何摆脱婚姻约束,并未过多在意财产的分割以及如何针对过错方提出赔偿。而根据本人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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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缓刑在执行时要注意的事项有: 1、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 2、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
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缓刑期间要注意下列: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第十二条对人民法院禁止令进入的特定地区和场所,社区矫正者确实需要进入的,必须得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认可,通知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第十五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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