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交通管理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需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而且此法中把电瓶车归属于机动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95条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这就是交通法110条第一款处罚。
违反交通安全法56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的规定,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停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条文注释]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这里的“规定地点”包括停车场,也包括临时停车泊位。目前在大型的商场、饭店、体育场、电影院、展览馆、车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区都设有停车场,还有利用街道、公共广场施划的临时停车场地,驾驶员应自觉将车辆驶入这些地点停放。原则上,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是禁止的,但是本法第33条第2款也作了变通性的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因而本条据此作了除外规定。 第2款中的“临时停车”,是指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将车停下等人,有人需要上、下车,车辆短暂停留或随时都可将车辆开走等情况。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划停车线,但只要不是在禁止停车的区域内,就可以临时停车。
违反95条,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37条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人已浏览
16人已浏览
24人已浏览
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