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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散可以去,不过去了也没有用,持股太少说不起话的,去开董事会的都是持有这个公司股票比例非常大的股东. 什么时候开网上会有通知的。...
具体内容是: 首先,必须购买这个公司的股票,成为这个公司的股东,最少购买数量是一百股; 其次,在上市公司公布召开股东大会之后,需要关注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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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股东没有具体要求,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就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的表决权。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的每有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2],股东大会(ShareholdersMeeting)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具体内容是: 首先,必须购买这个公司的股票,成为这个公司的股东,最少购买数量是一百股; 其次,在上市公司公布召开股东大会之后,需要关注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股权登记日的当天,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拥有参加股东大会的资格; 最后,根据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通知,通过邮件和电话进行报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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