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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通过填写电子模板,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也可以在年度终了后,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
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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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下面我为你讲解一下扣缴个人所得税模板如何填写的操作说明: 1.操作人员按照【申报征收】—【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新)】的顺序进入本模块,系统显示初始化页面。操作人员点击“浏览”按钮,选择上传文件内容。 税款所属时期中,“税费所属时期起”、“税费所属时期止”为系统自动带出,由操作人员确认选择。 2.系统显示已被选择的文件,操作人员按“上传”按钮,确认上传文件。 3.系统将文件上传,操作人员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填写申报表流程。 操作人员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已上传的代扣代缴数据。 4.系统显示填写申报表页面,操作人员可根据申报表填写要求录入申报数据,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数据。 5.系统以纸质表单的方式显示上一环节填写的申报表主表数据,供操作人员确认是否正确。操作人员如需修改可点击[返回]按钮,回转到填写申报表页面修正数据;如确认无误可点击[确认]按钮完成申报数据的提交。 6.系统显示申报成功回执以及申报表主表数据。操作人员可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相关申报表。 操作人员点击[缴款]按钮,进入征收缴款页面。
个人需要办理符合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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