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的。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
此种承包方式,属于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的其他承包方系,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但是,由于你爷爷的承包经营权已经结束。故你叔叔自行签订的承包合同中你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第五项规定,遗产包括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而对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荒山,公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可以作为遗产。由此也可以推论:土地和荒山经营权不可作为遗产继承,其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综上,被继承人承包的土地、荒山的经营权而生成的个人承包收益,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特别是经营期较长的,先期只有投入.而后才能获益的,如承包荒山植树造林,被继承人的遗产就应当包括山林的增值部分,继承人也可以继承。根据法律或承包合同.可以由死亡公民的继承人继续承包山林。如果集体决定内其他人承包,应当由其他承包人向继求人支付收益。 提示:110ask.com目前已是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之一,如果通过阅读法律知识无法满足您的需求,可以咨询继承律师。在上海遇到法律问题,可咨询上海律师。也可以通过地区加专业找到最合适的律师,比如,在上海遇到继承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到110ask.com网咨询上海继承律师。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继承。 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规定继承。
农村家庭承包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可以继承,这个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表示,对于农村的承包林地,在原承包人去世之后,相关继承人可以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且这个继承人不硬性规定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