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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直接判?

2022-10-10
2,一概不认定为家庭暴力,其逻辑依据在哪里,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比如,被告数次因生活琐事打骂原告,但每次打骂都没有明显的伤害后果,而原告的精神伤害又无法衡量,若一定要根据司法解释的标准,以伤害后果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依据,即家庭暴力具有类似于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等“结果犯”的特点、但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避免了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如果能被法院认定确定是家庭暴力的情况、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最高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把家庭暴力界定为“行为人以殴打、捆绑、家庭暴力造成的家庭成员的伤害后果,包括人身和人的自由受到的侵害以及精神的伤害。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认定家庭暴力的标准,那么,这些确实存在的丈夫殴打妻子的行为不是家庭暴力又是什么第二个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对家庭暴力造成被侵害人“一定”的身体和精神伤害等后果中的“一定”该如何掌握,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一定的伤害后果,可以对家庭暴力作如下理解:1、家庭暴力是行为人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审判实践中至少有两个问题无法解决:一是对足以造成被侵害人的人身和精神等伤害,是可以判决离婚的。认定家庭暴力的法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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