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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关系到受害人有无赔偿请求权和加害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
对方要求您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是没有依据的,您不用搭理对方。若双方均同意离婚,而且就离婚条件可以谈拢,那么可以直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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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受害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性自主权、婚姻自主权等人格权以及监护权等身份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被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因其他人格利益、死者人格利益、胎儿人格利益、身份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被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永久灭失或者毁损,受害人除了可以请求财产损害赔偿外,还可以请求人格利益受到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性自主权、婚姻自主权等人格权以及监护权等身份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被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因其他人格利益、死者人格利益、胎儿人格利益、身份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被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永久灭失或者毁损,受害人除了可以请求财产损害赔偿外,还可以请求人格利益受到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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