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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文,有限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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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清算程序:1。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审计企业财务,评估企业资产;从而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收到债权申报通知之日起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债权可能无法清偿,或者清偿比例极小。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过程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支付破产成本,清偿公司债权。破产财产变价后,由破产管理人制定分配方案,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分配方案也需要在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5、破产程序终结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法院收到申请后,可以裁定破产程序终止,未清偿的债权不予清偿。
一、企业清算程序、企业清算流程、有限公司清算程序1、召开股东会,解散公司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清算开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3、成立清算组,并且办理备案清算组应该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4、清算组接管公司设立清算帐户5、通知、公告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且于60日内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该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没有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1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6、编制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编制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且需经股东会确认。7、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没有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8、处理公司财产因为公司在清算中的清偿大部分都是金钱清偿,因此清算组有必要对公司的相应资产进行变价处理,转为货币形式。9、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10、编制清算结束日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公告满45日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且需经股东会确认。11、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并且报股东会确认。12、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公司财产按照顺序分别支付清算费用、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13、清算报告的制作与备案14、注销将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外资企业清算程序、外资公司清算流程1、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且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且制定清算方案。4、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做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5、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6、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剩余财产应视同对外销售,并且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7、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具体程序: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文章标题】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注销程序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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