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异地买的房子,能在本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契税完税证明、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购房合同,具体的依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为准。公积...
异地购房办理公积金提取必须在产权证出来的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济南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材料(1)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济南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材料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是否可以在外地使用,是需要根据当地是否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来判定是否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而公积金提取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之后才能够提取的。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相关细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中有明确规定: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职工;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 5、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人已浏览
621人已浏览
748人已浏览
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