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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具体情况而论。如果法院只是撤销了行政处罚行为,那么立案就是合法有效的,行政机关可以重新做出处罚,如果立案也涉及到违法不合理问题,法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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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处罚后,法院还可以判决被诉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可以在判决书中详细地说明是全部撤销还是部分撤销、撤销的具体原因等事项。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格式是: ’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 ×××罚字〔〕第()号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字〔〕第()号,对你(单位)作出了的行政处罚。 年月日你(或)认为该处罚决定有误,向本机关提出申诉(或检举),经本机关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认为(原因、理由),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年月日本机关作出的罚字〔〕第()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
如果要对行政处罚进行撤销,必须满足撤销的条件,如果行政行为合法要件并不具备,那么该行为是可以进行撤销的,如果行政行为不适当也是可以进行撤销的。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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