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等法院传票通知,做好出庭准备,把证据在清理一下。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属一审的民事案件,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在6个月内结案。但根据实践,一般二三月会判决的。
发回重审的案件开庭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发还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三个月结案。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第七条再审案件应当围绕申请人的再审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对方当事人在再审庭审辩论终结前也提出再审请求的,应一并审理和裁判。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构成另案诉讼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 第八条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原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提出反诉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审查决定是否准许。当事人变更其在原审中的诉讼主张、质证及辩论意见的,应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据,理由不成立或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各级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的审判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