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行政拘留执行的回答为(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意见】可以被决定行政拘留而不执行。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治安拘留所是对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场所。 第三条治安拘留所由县(自治县、旗)、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设置,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负责管理。相当于县级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处)根据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可以设置治安拘留所。 第四条治安拘留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正、副所长,根据需要配备民警。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民警。 第五条治安拘留所的拘舍要牢固、通风,采光充足。对被拘留人应当男、女分舍拘禁。对被拘留人中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应当单设拘舍。有条件的治安拘留所应当设置学习室和活动场地,可以开辟劳动场所。 第六条治安拘留所新建、扩建、修缮和购置必要设备、器材等所需经费,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列入地方基建、财政预算,专项拨款、专款专用。
如果是刑事拘留必须要执行,如果是行政拘留有以下情况可以不执行: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八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如果是刑事拘留必须要执行,如果是行政拘留有以下情况可以不执行: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八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3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