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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出生证明的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2,在助产机...
出生证明跨省是可以查询到的,公民只要在医院产假时候使用身份证登记过资料,跨省的计生部门也有相关的记录提示的,因此办理过出生证明也是可以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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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可以补办的。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确定:对于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果父方条件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抚养。当子女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哪一方抚养,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一,小孩子的户口既然已经申报,会有你生过孩子的记录,做为你的未来的丈夫肯定是会知道的。二,不管是抚养权是不是归你,你都是孩子的母亲,血缘是无法改变的。 1、身份证上是不能查出是否生过孩子的,身份证只是个人身份信息的一个证明而已。 2、如果孩子的户口已经申报,那么在申报的一方的户口本上,肯定是能反映出孩子的信息的。 3、孩子的出生证明上,会有孩子父母的详细信息。扩展资料:一、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和接待制度(一)公安派出所应当将各类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条件、时限、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监督。(二)公安派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户籍接待室,户籍接待室内应当逐步采用“低台敞开式”方式办公,并设置警民联系簿、便民服务条,备有供来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群众书写使用的桌椅、纸张笔墨等。有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开通语音信箱、设置触摸式显示屏,给群众了解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有关规定提供方便。(三)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值班所长制度,每天由一名所长挂牌值班,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听取群众对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四)公安派出所要从实际出发确定户籍内勤民警的工作制度,以满足广大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实际需要,遇有停电、微机维修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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