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建议商量解决,如果商量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二)能够搜罗相关证据,如薪水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能够证明你...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你的辞职事实上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应依劳动合同来确定你的违约责任,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你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如果你要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劳动合同解除后,企业应为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存在办理调动的问题),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办理,你有权起诉。
如果当初做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如果当初什么都没有做,那么都已经过诉讼时效了,所有责任自己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是可以辞职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4人已浏览
1,023人已浏览
496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