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园林绿化项目建设,采用本地乔木树种的比例应当占该项目绿地乔木树种总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乔灌木覆盖率应当占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中乔木...
在公共绿地内从事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各项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有第一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按下列权限审批:(一)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区范围内属区管绿地的,由所在区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属市管绿地的,由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二)阎良、临潼、长安区和市辖县范围内的,由区、县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报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经批准砍伐树木和拆除花坛、绿带、绿篱,铲除草坪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绿化主管部门依据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已建成的城市绿地和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以及其他对城市景观、生态产生积极作用需要控制的区域,划定城市绿线,报XX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XX备案。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绿线档案,定期开展城市绿地资源调查,及时补充更新城市绿线档案。依法划定并经XX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4人已浏览
740人已浏览
471人已浏览
6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