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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一般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结婚必须在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
对于异地领取结婚证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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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谓异地是指非原登记结婚的地方,可以补办结婚证。 结婚证需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由一方去办理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5、再婚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明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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