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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日期由法院安排,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即可。按简易程序审理,法理的审理期限为二十天,最迟不超过一个半月,按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
以下情况法院开庭时间可以推迟: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五条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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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到法院要一个月的时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 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 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 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 1.5 6.5=8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 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
1、法院对于诉讼时效不审查,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不能够主动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程序胜诉权),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确已经过的,应判决(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非驳回起诉)虽已超过时效,但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以接受因为实体权利本身并未消灭,当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在法院接到行政诉讼材料后,如果法院能当场判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当场立案;如果当场不能作出判定的,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后的七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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