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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的处理时限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
交通肇事逃逸,通过司法途径需要多长时间,是难以预料的。短则十几天就可以处理完,长则时间无法确定。 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没有涉及到人身和财产重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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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通过司法途径需要多长时间,是难以预料的。短则十几天就可以处理完,长则时间无法确定。 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没有涉及到人身和财产重大损失,不属于司法机关必须的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赔偿意见,很快就可以结案。 但是,交通肇事逃逸涉及到刑事追究和重大财产赔偿,就很难确定结案的具体时间。 刑事立案后的侦查活动,根据案情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果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公安机关的办案期限最长达一年,再加上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程序,最后的结案时间就会难以确定。当然,如果很快能把犯罪嫌疑人抓获,案情也比较简单,肇事者认罪并赔偿对方的损失,刑事追究的程序时间也不会很长的。 如果交通肇事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其赔偿的审理、判决、执行等程序,时间上也无法准确计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肇事逃逸后交警一般在三个月内要结案。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1、事故责任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2、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再计算赔偿金额。3、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财产损失等。死亡的则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4、具体的赔偿数额要看户口、年龄、法医鉴定结果和交警出局的事故认定书等才能给你具体的计算。5、将相关的责任主体:车主、司机、保险公司、挂靠公司等一并起诉,这个需要看具体案情了。另外,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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