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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面的分析,军人转业费有可能部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军人离婚专业费如何分割具体看军人转业费哪些是婚前所...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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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军人转业费应该根据下列情况,属于共财产的要参与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1.由于军人转业费是按照军龄来计算的,因此,结婚前的军龄所占的转业费的部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2.对于结婚后的转业费,是对军人及其家庭的补助。因此,此部分的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转业费的分配:军人婚前转业所得的转业干部补助费,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分配,属个人财产;军人婚后转业所得的转业干部补助费,其中安家补助费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均等分配。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中华人民共和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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