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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身份证信息中中文汉字“姓名”。 2、性别:身份证信息中的“性别”。 3、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码。 4、原个人编号:原参保地区业务...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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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职工流动就业保险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继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存储金额累计计算。②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以下简称《缴费凭证》);③然后我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无需往返。
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由本人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操作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2、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发送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3、转入地社保机构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接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电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自行办理接收个人帐户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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