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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是否属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规定...
拒绝还款,法院强制执行会采取拘留、罚款、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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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第一步:申请;第二步:法院受理;第三步:申请复议;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人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出示证书。执行完成后,应当制作执行记录,由现场相关人员签字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分配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扣押、扣押、拍卖、出售被执行人的财产;搜索被执行人隐藏的财产;强制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规定的财产或文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的调解书和其他法律文件。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执行在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但在司法实践中,执行难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执行难的原因之一是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导致执行程序无法进行。被执行人无法执行的财产如何处理?申请执行人有义务提供或者证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线索,法院应当及时核实和调查。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或者证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线索的,法院可以根据职权在一定期限内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线索,裁定中止执行。中止后,如果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法院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还应当根据法院发布的财产报告令向法院报告财产。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限、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总之,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或者申请人可以暂停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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