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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最好,不能协商解决,女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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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当事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1、当事人(离婚夫妻)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无时不在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2、双方的抚养能力。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两方面:一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看双方的家庭成员。像这种情况,您可以提供自己单位的工资证明、自己经营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另外提供您自己父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或让您父母出庭等。 3、孩子的意见。如果您孩子已满8周岁,可征求孩子的意见,只要孩子不坚持跟随另一方,您就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像这会情况家长都不希望去法院那种场合,有的就要求孩子写个书面的意见,这种情形一般对方会提出异议,认为孩子是被胁迫的;所以大部分就是主审法官单独和孩子谈谈,做成笔录入卷。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有两种方式,如果可以协商的话,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即可;如果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权的,就需要满足法定的变更条件,包括有抚养权一方有疾病、有恶习等情况。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有其他问题或者是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谈或者是面谈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伤残,都可能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患有传染性疾病的,还可能影响子女的健康。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这里包括了三项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定理由: 1.是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应予支持。 2.是抚养子女一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虐待子女行为严重的应以刑事犯罪制裁),对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予准许。 3.是父母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对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应予准许。 第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本项规定,与 第五条规定相响应,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考虑他们自己的意愿。如果他们提出要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能够很好地抚养子女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应予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这是一个弹性条款,以概括需要变更抚养关系的未尽事项。
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准备的材料: 1、(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3、如果是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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