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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孩更改姓名需要家长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到户籍...
1、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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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更名,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本人或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更名;如果是成年人,只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更名,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想给孩子更名,父母双方都需要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只要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就可以更名,不复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失误的,由造成失误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予以更正。(2)未满18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予以变更。收养或者认领的人,年龄较大的,需要征得本人同意。(三)原冠夫姓妇女申请去除夫姓,或者姓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从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予以变更。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变更姓名的,可以由父母或者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后变更;原则上不变18周岁以上公民,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干部、职工还必须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变更的证明,经责任区民警察审查,派出所长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以给予变更。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正在劳教的人,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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