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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务人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不一定都确定为共益债务。在债务人破产后,由于无因管理人并没有法律上或约定的义务,为了避免债务人的财产受到损失...
破产债务人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不一定都确定为共益债务。在债务人破产后,由于无因管理人并没有法律上或约定的义务,为了避免债务人的财产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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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债务人财产的抵销权什么意思吧:《合同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为合意抵销。新《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消。《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不得进行抵消的情形: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1、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是指共益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以其财产随时进行清偿;但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则先清偿破产费用;如果是不足以全部清偿的,则按照比例清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次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主要是指当事人欠了别人的钱,但是别人又欠了当事人的钱。那么这个欠当事人欠的人就是次债务人,也就是债务人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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