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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贩卖毒品是否构成贩毒毒品罪有如下解释:所谓居间行为是指居间人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牵线搭桥,促成毒品交易成功的行为。居间介绍行为主要有3种...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不构成犯罪。 1、根据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行为就是贩卖毒品犯罪行为,就不能以犯罪处罚。 2、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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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贩卖毒品的已经构成犯罪,以贩卖毒品罪定罪。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作为介绍人,他法律上成为中介,中介介绍买卖毒品,无论盈利与否,都以贩毒罪共犯论处。由于它对毒品的销售等起到了辅助作用,主观上也有故意,所以必须对这种辅助行为负责。只是作为共犯,作为从犯应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刑事处罚。走私、出售、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出售、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出售、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主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出售、运输、制造毒品;(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走私、出售、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公斤,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出售、运输、制造鸦片不足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足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每笔款项的规定进行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出售、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多次走私、出售、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毒品数量。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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