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美容院美容过敏可以要求赔偿,美容机构在提供美容时,由于其过失行为导致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 首先要有损害事实,这种损...
美容院美容过敏可以要求赔偿,美容机构在提供美容时,由于其过失行为导致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 首先要有损害事实,这种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意见】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美容院美容过敏可以要求赔偿,美容机构在提供美容时,由于其过失行为导致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 首先要有损害事实,这种损害包括三种:财产损害:由于美容使接受者遭受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由于美容使身体的内外有形组织和各种器官的生理机能遭受破坏精神损害:是指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 其次是要有过错,美容纠纷中的过错主要是过失行为,一般不会有故意性质。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若虽然预见到却轻信能够避免的。 因侵权而产生的美容纠纷,赔偿范围基本上包括医疗费、住院费、误工损失及精神损失。
医疗期满后,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部行政规定(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