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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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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a、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直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b、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7)提供中直分中心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9)符合中直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缴存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二、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三、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有购买自主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五、有《》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六、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者抵押物财产保险;七、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二)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三)在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四)未提取公积金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六)经济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七)仅限于家庭购买第一套普通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八)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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