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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对案情事实的简述,结合土地法规及政策综合解答如下: 目前国家和省级没有具体统一的具体补偿数据,仅有原则性规定: 河南省法规:征用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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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偿标准提高 增加补贴款项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村集体所有,按照今年征地补偿条款,大家只能拿到房屋补偿,宅基地的补偿款则归村集体管理;但是从2018年开始,农村征地过程中所占用的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款都将归村民所有,也就是说大家可以拿到2份房屋相关的补偿。 纳入社保体系 虽说目前,国家对于农村征地补偿款的标准是,按照年产值倍数法进行直接的金钱补偿,但是,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从长远来看,单纯的货币补偿不足以能够支撑往后的生活保障;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更多元化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国家此次提出,在征地补偿的费用中增加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为其提供更好的养老待遇; 2、农民享有绝对的知情权 在目前的征地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不够的问题,很多农民是处于一种直接被通知要征地的情况,而并没有获得提前的告知与交流,达成协议; 因此,国家提出,国土资源部将建立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让农民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征地信息,让农民享有绝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限制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 3、补偿方式更加灵活实用 之前有部分朋友反映,村里征地只有货币补偿,而自己却想要商品房作为补偿,但是村里不给,只能被迫接受货币补偿。现在,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农民可以选择接受现金补偿或者同等价值的商品房作补偿,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机结合。也就是说,农民可以选择更多的补偿方式。 4、严禁先拆后补,保护农民权益 这一点大家一定要记着,按照国家的规定,农村在进行征地时,首先,相关部门必须将拆迁文件给到大家手中,且文件内容具体说明了拆迁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大家是可以自由选择补偿方式的;要记住,国家是严禁先拆后补,强拆暴拆等行为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懂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5、补偿款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由于各项目补偿的变化,补偿款的计算方法及金额也发生了改变,具体的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每平方米补偿金额*宅基地占地面积固定房屋市场估值地上财产附着物补偿安置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修路征地补偿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给予的,而且征地的补偿款一般要比原来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如果补偿款达不到现在的生活水平,那么对于被征地的农民就有权力让政府增加补偿款,所以,补偿款都是以当地实际情况来进行颁发,各个区域都存在有差异。
根据你对案情事实的简述,结合土地法规及政策综合解答如下: 目前国家和省级没有具体统一的具体补偿数据,仅有原则性规定: 河南省法规: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按以下规定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设区的市近郊区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 其他市近郊区、工矿区和建制镇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七至九倍补偿;其 他地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 征用耕地中,各类作物的副产品(不包括蔬菜)按主产品年产量的百 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计算。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执行 。 (二)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人均耕地六百六 十七平方米以上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五倍;人均 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上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 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九倍;人均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 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在特殊情况下,每六百六十七 平方米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 。 (三)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产值补偿。 (四)附着物的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征地公告 发布之日起,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至于产值后者补偿基数视土地所在位置及等级而定,详情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咨询。
根据你对案情事实的简述,结合土地法规及政策综合解答如下: 目前国家和省级没有具体统一的具体补偿数据,仅有原则性规定: 河南省法规: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按以下规定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设区的市近郊区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 其他市近郊区、工矿区和建制镇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七至九倍补偿;其 他地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 征用耕地中,各类作物的副产品(不包括蔬菜)按主产品年产量的百 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计算。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执行 。 (二)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人均耕地六百六 十七平方米以上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五倍;人均 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上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 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九倍;人均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 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在特殊情况下,每六百六十七 平方米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 。 (三)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产值补偿。 (四)附着物的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征地公告 发布之日起,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至于产值后者补偿基数视土地所在位置及等级而定,详情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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