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婚姻法》缺乏上述有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如果是婚内的财产,赠与给了善意第三方。 1、如果是动产,交付即为完成赠与,赠与行为有效,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擅自赠与的一方作出赔偿。 2、如果是不动产,没有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已经过户给善意第三方的,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擅自赠与的一方作出赔偿。 二、如果是婚内的财产,赠与给了明知是夫妻共同财产仍接受赠与的第三方。 1、那么该赠与的效力存疑,可以尝试认定赠与无效。 2、如果是婚内的财产,赠与给了外遇第三者,那么违背了善良风俗,赠与行为无效,可以追回财产。 三、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单方赠与,那么这种情况下单方赠与的行为有效。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的行为无效。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只有处置自己部分财产的权利,可以起诉将其主张回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