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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一)调动、安置和...
成都工业和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蓉工作,可申请蓉城人才绿卡。对于国际顶尖人才、国家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工业发展实用人才、青年大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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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产业和企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蓉工作,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产业发展实用人才、青年大学生等,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建立人才绿卡积分制度,提供增值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
(二)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非成都市行政区域户口。 (三)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现所在单位推荐。 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等级即可; (2)女性年龄4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
对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已生育1个子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在产后3至6个月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因身体原因不适宜使用宫内节育器的,经区、县级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指导下选择其他有效避孕节育措施。符合生育规定已生育2个以上子女、女方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育龄夫妻,一方在产后6个月内首选结扎措施。第1个子女属病残,经批准再生育1胎子女的,可以在产后1年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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