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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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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单位赔偿,因为他是在工作期间或者说是上下班期间的话,就需要进行一定的工伤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第一款第(五)项更明确规定了“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责任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交警会征求双方的意见,是否同意在交警主持下调解,如果赔偿的数额合理,可以调解。赔偿的项目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农村与城镇差距近18万元)、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也可以不同意调解,自己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侵害者民事赔偿责任。无论是调解还是诉讼,都应当把保险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之一(因为机动车应当投有强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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