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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男方在结婚时向女方赠送的礼金,离婚时无需退还,若查明符合以下情况,法院将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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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订婚时索取了大量财物作为礼金,那么是可以退还的,因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无赔偿..后一年内起诉要求,判决接受财物一方予以部分或者全部返还。第一款应当对照第一百九十二条,根据对方(受赠方)具有造成感情破裂根本过错,规定一方(赠与方)有撤销权;第二款应比照由对方“全部返还”,而不是“适当多分”;第三款应规定:由对方与其亲友共同承担连带责任。4.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给付财物的行为性质的基础上,依下列方式处理:(一)如给付财物的行为系赠与行为,可判决不予返还财物;(二)如给付财物的行为系索取行为,可判决全额返还财物;(三)如给付财物的行为是赠与还是索取难以查明的,可判决适当返还财物。第三条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相违背。婚姻法把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定位为违法行为,按照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同时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彩礼应当退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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