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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不能异地办理。 2、但如果是到法院离婚,被告在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法...
不可以。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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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应当出具双方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到一方军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行政区域划分。(一)县、无区市、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香港、澳门、台湾省居民和华侨的婚姻登记。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应当出具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到一方的部队驻地或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2、如一方非军人,领取结婚证需要在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如果男女双方都在异地是不能够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回到其中一方所在户口地才能够办理结婚证。
可以办理。 一、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二、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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