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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一)行为人与走私动植物、动植物制品的犯罪分子勾结,伪造检疫结果帮助走私的,应当以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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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的立案标准: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试行)》的规定,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 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检验检疫机构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 为徇私舞弊、个人利益,伪造、变造检疫文件、印章、标志、印章作虚假证明或者出具虚假结论, 包括不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应当立案。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是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 3、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检疫人员; 4、主观要件是故意的。 《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条文】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一款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询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在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利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手段,对检疫单据、印章、标志、印章进行虚假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结论,包括将合格检查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查为合格的,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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