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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以各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为准。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
1、占用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2、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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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向非耕地转变。但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每人平均占有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是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上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被征收人所在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此外,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国务院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标准。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征地方案经批准后,被征收人所在的县政府将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公布征地机关、征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等。被征收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湘政办发〔2005〕47号、湘政办函〔2008〕159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耕地补偿年产值按中值计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16倍计算,基本农田按25倍计算。基本农田面积按耕地面积的89.47%确定。其他地类按湘政办发〔2005〕47号、娄政发〔2003〕29号文件执行。 房屋拆迁安置标准:房屋拆迁安置的新宅基地按照娄政发〔2008〕3号文件的规定,异地新建的,按占多少还多少,每户建筑占地面积最多不超过180平方米的标准确定。其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及基础工程费,按娄政发〔2008〕3号文件标准执行,由业主与各县(市、区)包干,市指挥部协调。宅基地报批及办证费按1500元/户的标准,由基层国土所统一办理。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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