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仅仅是一方给另一方办事办成后,给一千万元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按照规定,你在个体《营业执照》注销的同时,必须同时将合同章、公章、发票章削角处理后上交工商局(“个人”章可以留下自用),如果你遗失这些章有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阻挠另一方探望孩子,有探视权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该方行使探望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但是法院不会对孩子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只会对有协助义务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调解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8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