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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合法的,因为你购买的商品房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里面已经明确注明了,你是各有一本合同的。 同时贷款合同是由银行或开发公司直接给贷款人的,...
这个是不合法的,购房贷款合同银行应该直接给贷款人的。 同时贷款合同是由银行或开发公司直接给贷款人的,可以通过自己的账户,银行去查询所贷款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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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买房,当业主收到付款后银行会约买卖双方到银行面签,买方和银行签的是借款合同,卖方和银行签的是放款合同。 2、面签后等待银行审批,审批完银行会下发批贷函。 3、那借款合同和批贷函就是银行给予的凭证,这东西很重要,一定要妥善保存。
银行会给贷款人贷款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由合同双方一人一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有合同的,银行放贷,签订合同是先决条件。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签订合同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 (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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