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但是,如果原股东是未实际缴纳出资的并且为了逃避债务而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但是,如果原股东是未实际缴纳出资的并且为了逃避债务而转让股权,或者在股权转让协议里有对于前债务的约定,则原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原股东是未实际缴纳出资的并且为了逃避债务而转让股权,或者在股权转让协议里有对于前债务的约定,则原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程序如下: 1、股东与受让去的股东就股权价格等事项进行协商; 2、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修改公司章程; 4、股东转让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则注销该股东的出资证明。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