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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自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营业,或者营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达6个月以上的,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收回《典当...
典当行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绝当物品:(一)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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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产:(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三)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四)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的120%进行赔偿。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典当行应当由专人妥善保管质押当物。
XX应当按季度向XX报送本地典当行经营情况。具体要求和报表表式由XX另行规定。XX应当就辖区内典当行发生的重大事件和问题,及时上报XX和当地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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