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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监外执行期间流产后,是否要继续服刑,或什么时候要继续服刑,视当事人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人流后病愈)后,如果刑期未满,...
临时监外执行期间流产后,是否继续服刑,或者何时继续服刑,取决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当事人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流产后病愈)后,刑期未满的,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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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在我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怀孕的妇女可以监外执行,以此来维护妇女权利。那么关于监外执行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监外执行期间要遵守有关社区矫正的规定,另外产后多长时间应当收监呢?根据实践一般的在产后哺乳期结束后采取收监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暂时监外执行期间做人流后,是否要继续服刑,或什么时候要继续服刑,视当事人实际情况确定。 当事人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人流后病愈)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一)适用条件。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死刑和死刑缓期执行未减刑的,不能适用监外执行;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 二是限制条件。 1、因怀孕或哺乳婴儿而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存在社会危险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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