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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伤之日起三个月以后就可以做鉴定,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到所在地的伤残鉴定机构做就可以。只要不超过一年就行。...
单位应在1个月内,本人应在年内申请工伤认定,3个月过去了,应由本人申请了,费用由单位承担,当然你得自己垫付,然后向单位索要。 出现工伤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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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必须有单位开具证明或单位申请到区统筹的劳动行政保障部门才能做工伤认定鉴定,2,职工伤害一般在一个月内要向区统筹的劳动行政保障部门提出,如今你受伤已三个多月了,单位显然不想给你提出工伤认定,原因可能是未和你签合同或未交工伤保险费等,3,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反映你的情况,看他们会作出什么样的处理
1、只要认定下来工伤,不需要算病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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