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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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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同居关系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一是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二是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第三,同居双方都符合结婚的法情况。此外,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前,且男女双方都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则属于事实婚姻。但如果男女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则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如果你想解除事实婚姻,你可以在离婚前补办结婚证,或者起诉人民法院离婚。;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无需经过法律程序确认。
一、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有效吗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对于同居关系,一方若不愿维持即可解除。现行法律对同居关系不再干涉但也不加以保护。同居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的处理若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签字即生效,无需通过法院予以确认。只有双方在上述问题上有分歧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受理并予以处理。二、同居关系解除债务如何定性同居关系解除时,债权债务也是共同的。法律上已没有非法同居这个概念。在解除同居关系时,针对同居关系本身,一方提出解除就生效了,不需要对方同意。但是如果涉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以及子女的抚养,则需要双方好好协商。同居期间的双方共同所得和购置的财产等收入一般是按照共有的原则来处理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基于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是共同的。在子女抚养方面,虽然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但是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是确定的,双方都有教育、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这一点与婚生子女没有任何区别。
“同居”,简单理解就是,没有结婚而在一起居住和生活。这种情况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所以,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分开。 “结婚”,指的是履行了法定程序,领取了《结婚证》,如果离婚,必须走相应的离婚程序。虽然是同居关系,但是两人分开的时候,法律还是保护两人在一起时候产生的财产权益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可以首先选择二人协商,和平分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相应的财产诉讼,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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