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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注销公告完了不能撤销。 如果实在公示期的话,就撤回公告就可以了,如果公示期已经届满的,不去提交相关注销材料就可以了。允许企业在公告期...
公司注销登记可以请求撤销。公司注销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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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已经注销的公司不能再进行撤销,撤销就是对已经完成的登记行为的否定,或者说是一种纠错行为,错误的登记丧失法律效力。它的前提是自始不符合登记条件,但通过非法情形取得了公司登记,比如登记人员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等等,因此登记机关通过撤销来纠正这个登记错误。
可以。如果实在公示期的话,就撤回公告就可以了,如果公示期已经届满的,不去提交相关注销材料就可以了。允许企业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撤销简易注销公告。已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或者被企业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决定的企业,可以正常办理工商登记事项和相关涉税事宜。
公司注销登记可以撤销。公司撤销注销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是可以撤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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