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决定其归属,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法定情形; 2.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个孩子的情况下,一般是一人一个;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要尊重子女的意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相应的,归于子女抚养权的评定标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平等对待的。一方抚养孩子,而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定标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离婚后,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分割,父母双方可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起诉来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同时,法律法规也对抚养权做了具体的规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同时,母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三、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