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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
视情况而定。 一、一方在婚前出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基于一些原因在婚后将该房屋登记在了双方的名下,这属于对对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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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婚前买房,付清全款的,是个人财产。有按揭贷款,婚后没有添加女方的名字,离婚时需要按照按揭贷款数额给女方相应的补偿,但房子还是男方的。
视情况而定。 一、一方在婚前出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基于一些原因在婚后将该房屋登记在了双方的名下,这属于对对方的赠与,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由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这种情况又分为三小类: 1、由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另外一方名下的,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的这种情况,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可以认定按出资额按份共有。 三、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予明确界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通常考虑出资多少,由婚前购房一方取得房屋,对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作为共同财产,向对方支付补偿款。 【延伸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一)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二)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三)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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