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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和义务谢谢

2022-06-28
关于退股的股东会决议:首先,对异议股东的主体要求。享有回购请求权的主体是“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这里的“该项决议”是指公司做出五年不分配利润的决议。从规定上看,这一限定相当苛刻。公司必须连续五年都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决议,至于是不是要求异议股东在公司连续五年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后都投反对票,没有明确规定。不能要求异议股东连续五年都对不分配利润的决议投反对票,只要在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后对第五年作出的不分配利润的决议投反对票即可。另外,这里的异议股东必须是“投反对票的股东”,其含义就是,只包含有表决权的股东,没有表决权的异议股东不能按照此制度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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