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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论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论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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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根据193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你说的情况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的案情.
商业贿赂罪立案标准为: 1.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2.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综上所述,行贿是违法犯罪行为,当然会被司法机关处理,对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法院会根据行贿情节及数额等综合判断,经过审理出具刑事判决书。当然,如果行贿犯罪分子在立案之前主动投案自首,数额不大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以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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